條文關聯

受託人應遵守信託業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受託人全權決定運用信託財
產為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資金,不得違反其與委託人所簽訂
之契約,委託人或受益人就受託人違約,除得依約終止契約外,其因此所
生之損害,得向受託人請求損害賠償。
委託人或受益人發現受託人違反契約時,得通知本公會;全權委託保管機
構發現受託人違反契約時,應即通知本公會。本公會接獲上開通知經查明
屬實後,除依規定積極處理外,必要時應作成書面函報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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