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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墳墓設置管理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7月17日
條文關聯
第九條
公墓應有左列設施: 一、對外通道。 二、公共衛生設備。 三、排水系統。 四、墓道。 五、公墓標誌。 六、停車場。 七、其他必要之設施,並多植花木,力求美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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