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邀請單位因跨國企業內部調動邀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服務,主管機關及
  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限制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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