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全民國防教育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2月02日

條文關聯

  各級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製作全民國防教育電影片、錄影節
  目帶或文宣資料,透過大眾傳播媒體播放、刊載,積極凝聚社會大眾之
  全民國防共識,建立全民國防理念。
〔立法理由〕
  一、社會民眾應採鼓勵性推動。
  二、各級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教材的專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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