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台灣電力公司營業規章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9月7日

條文關聯

前條適用範圍外,如申請用電有爭議,本公司需審查有關證件者,申請人
應配合提供。
用電爭議案件,必要時,並得洽請有關主管機關協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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