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112.10.04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

條文關聯

本所置主計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立法理由〕
主計員之掌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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