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

條文關聯

大眾運輸票價,除法律另有規定予以優待者外,一律全價收費。依法律規
定予以優待者,其差額所造成之短收,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相關機關編列
預算補貼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