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16日

條文關聯

  退除役官兵報考專科以上學校(不含研究所)之新生或轉學生,其錄取
  優待依教育部訂頒之「退伍軍人報考專科以上學校優待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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