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助器具補助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2月12日

條文關聯

  申請人提供不實資料或未依核定補助項目執行者,應繳回原補助金額。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