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監場及術科測試監評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12月31日

條文關聯

  監場或監評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一、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為應檢人。
  二、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監場或監評人員有前項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試務辦理單位應命其迴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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