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捐助章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4月14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設董事會,其職權如下:
一、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二、年度業務計畫之審核及推行。
三、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之審定。
四、內部組織之訂定及業務管理。
五、董事長之推選及解任。
六、重要人事之任免。
七、重要規章及制度之訂定與調整。
八、不動產處分或設定負擔之擬議。
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相關法令規定屬於本基金職權之執行。
十、其他重要事項之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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