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農田水利會財務處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2日

條文關聯

水利會之採購應注重公平、公開、效率及品質,除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條
規定之補助應依其規定辦理外,應依臺北市農田水利會採購作業規定辦理
。
前項採購作業規定,由本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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