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計程車服務站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條文關聯

計程車駕駛人進出服務站,應保持車牌清晰,並按時繳費。
計程車駕駛人未依前項規定繳費者,公運處得禁止該車輛進出各服務站,
並追繳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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