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社區營造推動文化產業及閒置空間再利用計畫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17日

條文關聯

補助經費及標準如下:
一、閒置空間之活化再利用:以新台幣五十萬元整為上限。
二、社區文化產業計畫:以新台幣四十萬元整為上限。
三、民俗節慶活動計畫:以新台幣三十萬元整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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