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條文關聯

學校設會計室或置會計員;其設會計室者,置主任,得置組員、佐理員或
書記,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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