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騎樓開放空間綠美化設施及街道傢俱設置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16日

條文關聯

騎樓或開放空間申請設置綠美化設施或街道傢俱者,其建築基地應臨接寬
度七公尺以上之道路,且連續臨接道路長度在二十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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