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

條文關聯

雇主對於隧道、坑道支撐之構築或重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構成支撐組之主構材應置於同一平面內。
二、木製之隧道、坑道支撐,應使支撐之各部構材受力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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