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11日

條文關聯

  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為執行各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港務行政業務及
  協調各相關管理單位主管業務,應陳報行政院核定設置管理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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