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生體相等性試驗之受託研究機構管理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1日

條文關聯

化學藥品、試劑、溶劑與溶液應標示其成分、有效期限及特殊貯存條件,
並宜標示其鑑別、純度或雜質濃度、來源、製備日期及安定性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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