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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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會議
  本局為檢討業務,推進工作,解決各單位處理業務時所發生之困難,並
  加強業務之協調與聯繫,定期舉行業務檢討會,由局長、副局長、主任
  秘書及課、室、隊、支局主管組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