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學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9日

編章節條文

第六章   註冊及選課
本校正規班學生每學期須按規定日期完成繳費及選課手續。完成繳費及選
課手續者,即為註冊完成。推廣班學生亦應按期繳費及選課,始為註冊完
成。

學生每次繳費之項目及額度,應按照學校開學前列單公告之標準與方式繳
納。可享受公費、補助費、獎學金、減免學雜費待遇或辦理助學貸款之學
生,均應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本校之選課辦法另訂之,學生應依辦法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