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沿革: |
中華民國 112年5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351號令修正公布第7條
之1、第15條、第16條、第21條至第24條、第29條、第29條之2、第30條、
第31條、第33條、第35條、第43條至第45條、第47條、第48條、第56條之
1、第60條、第61條、第63條、第63條之1、第66條、第67條、第74條、第
82條、第85條、第85條之3、第86條、第92條;增訂第30條之1、第63條之
2條文(中華民國 112年6月28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121027631號令發布,
定自112年6月30日施行)(中華民國112年8月18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1
028221號公告第82條之1第2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
自112年8月22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