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以下簡稱管理處)為對區內外銷事業提供倉 儲及運輸服務,特依據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七款第 八款、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七條之規定,設置儲運服 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其組織依本辦法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