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7月27日

條文關聯

本公會為督促會員發揚自律精神,恪遵法令規定,提昇商業道德,建立市
場紀律,以保障客戶之權益,共謀市場之發展,並促進經濟之繁榮,特依
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八十九條、本公會委員會組織規則第五條第五款
第一目訂定本公約,由本公會全體會員共同信守遵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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