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危勞職務認定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

條文關聯

本標準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第四項及第
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立法理由〕
本條規定本標準之訂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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