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99.12.30訂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5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十五條第五項及公務人員撫卹法第十六條第五
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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