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監察院各委員會召集人會議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

條文關聯

監察院(以下簡稱本院)為加強各委員會業務聯繫,並期集思廣益,協力
推展重要院務,特訂定本辦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