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地形圖數值圖檔申請使用及收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1日

條文關聯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因應地理資訊之發展,促進資訊資源交流
共享,規範地形圖數值圖檔提供使用及加值利用,以發揮地形圖整體效益
,並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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