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動物長期照護服務機構認證及輔導暫行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15日

條文關聯

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動設置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動物長
期照護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長照機構),以提供長期傷殘、罹患慢性疾病
或高齡動物妥善照護,特訂定本辦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