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動環境教育,增進市民環境倫理與責 任,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到永續發展,特設置新北市環 境教育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環境教育法第八條第六項規定, 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