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公共造產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26日

條文關聯

  基隆市政府為興辦公共造產,充裕地方自治財源,促進地方經濟建設,
  特設置公共造產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公共造產基金收支保
  管及運用辦法」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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