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社區營造點徵選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11日

條文關聯

  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落實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工作計畫,以達
  成社區自主發展與永續經營之目標,並鼓勵基隆市社區接受培訓輔導,
  發展社區主體與特色,關注地方公共事務,特依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
  動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二期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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