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畸零地使用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5月10日

條文關聯

  新竹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畸零地與其相鄰土地之使用管理,
  特依建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訂定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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