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有效運用民間資源辦理社會福利及救助事 業,籌募救助經費,設置臺南縣社會救助金專戶管理及運用委員會(以下 簡稱本委員會)及臺南縣社會救助金專戶(以下簡稱本專戶),特依社會 救助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