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益彩券盈餘基金設置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7月13日

條文關聯

  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有效管理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發行之公
  益彩券盈餘分配款,專供社會福利、慈善等公益活動之用,特設高雄市
  公益彩券盈餘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制定本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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