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組之事務員屬於庶務部份者承總務主任之命,分別辦理物品之購置 保管、暨領發財產之登記、公役之管訓、會場之佈置、庭園之整理、房 屋器具之修繕、公共衛生、警衛、消防、防空及有關庶務之對外接洽等 事項;屬於出納部份者,承總務主任之命,受出納員之指導,分別辦理 本組文件之收發、文稿之撰擬、冊表之編製、帳目之登記、原始憑證之 核對及彙轉表件之審核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