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區漁會章程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5月18日

條文關聯

設籍本會組織區域外之遠洋、近海漁民,其船籍設於本會組織區域內者,
得加入本會為甲類會員,並以其所屬漁業公司或漁船主之地址登記為其居
所。
漁民設籍當地未設區漁會,而與本會組織區域鄰近者,得加入本會為甲類
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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