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23日

條文關聯

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有違反本辦法或有其他不當情事者,應予退費;各
該主管機關得依法對學校及相關人員為必要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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