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01日

條文關聯

  檢測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之度量衡器,在百分之九十五信賴水準下,擴
  充不確定度不得大於該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允許負偏差之五分之一。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