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條文關聯

輸配電業依第八條第二項加強電力網之成本,及公用售電業依前條第六項
規定躉購再生能源電能之成本,應反映於中央主管機關依電業法第四十九
條第一項所定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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