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74年12月15日

條文關聯

  申請人領取立案執照後,應於執照所定期限內開工、竣工,如因天災事
  變或其他不得已之情事不能依限開工、竣工時,應於限期未滿前向該管
  公路主管機關申敘理由,請予延期。
  公路主管機關認有變更工程計畫之必要而影響原定時限時,應另行核定
  施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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