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國廣播公司國際廣播人員退休審核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7日

條文關聯

  依本辦法退休人員,如再任公務人員時,應將所領一次退休金繳回國庫
  ,於其原因消滅時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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