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核准函之電影片製作業,應自營利事業繳納股票價款之日起滿三年
後之五年內,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向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發
營利事業股東投資抵減稅額證明書:
一、創立或增資前、後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核准函。
三、議決該次增資之股東會或董事會會議紀錄影本;其屬新投資創立者
,為發起人會議紀錄影本。
四、營利事業股東繳納股票價款證明文件。
五、營利事業股東繼續持有股票達三年以上,可適用投資抵減之金額明
細表,包括股東戶號、名稱、統一編號、認股股數、認股金額、繳
款日期、股票編號、繼續持有三年以上之股數、可抵減金額及可抵
減稅額。
電影片製作業於取得前項營利事業股東投資抵減稅額證明書後,對於第
三條第一項之股東,應發給投資抵減稅額證明書。
前項股東於申辦稅捐抵減之年度,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時,應檢附
前項證明書,向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稅捐抵減。
投資抵減稅額證明書之格式,由財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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