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1月14日

條文關聯

  本局對外公文,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名義行之。但下列事項,得由本局
  行文:
  一、依法令應行監督執行事項。
  二、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定應督導、執行事項。
  三、報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准事項。
〔立法理由〕
  基於分層負責,本局對外公文,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名義行之。但
  部分事項,得由本局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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