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嘉義農業試驗分所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

條文關聯

本分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立法理由〕
本分所以分層負責明細表實施分層負責制度。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