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63
人,瀏覽人次:
90706953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公害糾紛處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6月17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裁決委員會之委員人數及遴聘)
裁決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委員七人至十一人。 裁決委員會委員,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遴選具有環境保護、法律、 醫學或相關專門學識、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報請行政院核定後聘用之 。
相關令函
(1)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