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46
人,瀏覽人次:
91221857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業務紛爭調處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23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調處不成立)
調處不成立時,應作成調處不成立證明書(如附件二),並簽章交付當事 人及由本會留存乙份。
附件二-調處不成立證明書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