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局務會議,由局長召集之並擔任主席,每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得 召開臨時會議,均以左列人員組成之。 一、局長。 二、副局長。 三、主任秘書。 四、科長。 五、主任。 六、其他經局長邀請或指定之列席或參加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