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經營契約書,應記載內容如下: 一、立契約書人及其代表人、連帶保證人。 二、合作式實驗學校名稱,合作經營方式。 三、契約期限。 四、主管機關應準備或協助事項。 五、合作式實驗學校應準備事項。 六、雙方之權利義務規範。 七、變更經營要求,解除契約或中止契約之要件及效力。 八、違約處罰及解約條款。 九、雙方應支付或負擔之費用。 十、繳交保證金。 十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