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館務會議,由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館長。 二、秘書。 三、副研究員。 四、組長。 五、助理研究員。 六、會計員。 七、人事管理員。 館務會議由館長召集,並為主席。必要時,得由館長邀請或指定有關人員 列席或出席。